小案不小办|“以工抵债”灵活执行助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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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 ||
小案不小办|“以工抵债”灵活执行助案结 “多亏了您一次次地耐心沟通,给了我们公司喘息的机会,能用施工抵顶债务,我们这个队伍就运转起来了!如今能和解,非常感谢您!”近日,山东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申请执行人日照市岚山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本金40余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等。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东港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东港法院第一时间发起线上及线下查控,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经查,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但被执行人拒不到法院。随后,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配合执行是基本义务,拒不到法院只会加重自身过错,被执行人终于放下戒备心来到法院。 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约谈过程中了解到,其公司经营困难,被执行人名下虽无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能调动施工人员承揽部分小型施工工程。执行法官遂联系申请执行人,如实告知执行现状并分析可能出现的执行不完全到位的情形,并提出了可由被执行人以出人出力帮助申请执行人干活的形式抵顶债务的建议,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考虑。几日后,申请执行人回复法院称其弟弟的公司正好需要打地面的工人,可以考虑将该活交给被执行人施工,以抵顶其债务。法官遂以此为契机,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顺利组织人员入场施工,施工完毕并结算后,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在该案办理中,承办法官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善意执行,采取差异化执行措施,把握执行时机、注意执行方式,通过柔性执法手段,积极发挥执行的主动性,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选择对被执行企业影响最小的方式执行,不断加大调解力度,让暂遇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解困松绑再出发,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努力实现营商环境再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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