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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上立案有关规范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16日

          关于网上立案有关规范事项

东港区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院网上立案工作机制,更好为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现梳理当前网上立案工作中存在问题,有如下注意事项:

一、网上立案范围

民商事一审、民商事上诉、民事申请再审(内网出民申案号)、民特程序案件(内网出民特案号)、管辖异议;行政一审、行政一审上诉;刑事自诉;诉前保全;执行(首次执行、执行恢复、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民事再审、刑事案件需要线上立案。

二、民商事网上立案需要注意事项

(1)网上立案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清晰、真实,不得进行虚假诉讼,不得滥用诉权,严格案件管辖规定。例如有的当事人故意填写错误被告的地址,一旦法院审批,被告提管辖权异议,浪费司法资源;

(2)网上立案应当正确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务必填写邮箱或者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并且签署同意电子送达,建议同时上传原告或者申请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3)上传起诉状或者证据材料,务必上传当事人签字确认或者盖章的原件和证据原件,上传的材料最好符合卷宗要求的标准(包含字体、纸张)。

(4)网上立案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逐一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5)网上立案当事人提交材料,内网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卷宗,故要求上传的网上的材料清晰、完整,建议提交材料扫描仪扫描后上传,因为手机上传的材料经常出现不够清晰,无法打印的现象。

(6)对民商事一审网上提交申请立案的材料,在审批前,请不要重复提交,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提交的材料七日内必须给予答复,重复提交容易造成一案多立。

三、网上申请上诉立案需要注意的事项

(1)正确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务必填写邮箱或者接收短信的电话号码,同意电子送达

(2)上诉状和判决书务必上传原件(盖红章或者红色捺印),并且采用仿宋三号字体

(3)务必上传一审判决书送达回证

(4)代理手续齐全(授权委托书、律师函、律师证)

(5)上诉人的身份信息要一并提交上传

     四、 网上立案的起算时间,以当事人在山东法院诉讼服务平台首次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准,即提交材料的日期作为起诉日期或申请执行日期。立案工作人员对于网上立案申请,一般在申请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符合起诉和申请执行的法定条件的,即时登记立案,并向申请人发送登记立案信息;二是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立案工作人员网上回复并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三是不符合起诉和申请执行的法定条件的,网上予以退回。请各位律师及时查看法院的回复。

五、网上交费问题,当事人收到法院12368缴费短信后,请及时通过网上交费或者现场交费等方式七日内交纳诉讼费用;逾期未交纳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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