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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破坏生产经营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基本情况】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夏某、孙某在现代派沃泰自动变速箱(山东)有限公司二工厂变速箱组装车间工作期间,因对公司调整班组事宜产生不满情绪,使用将螺栓、螺母放入生产线上变速箱内的方式要挟公司管理人员,希望达到继续留在原工作班组的目的。被告人夏某、孙某从该公司废旧物品盒子中拿到螺栓、螺母,先后二次将螺栓、螺母分别投入到五台变速箱内。经鉴定,二被告人的行为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94.4元。

【审理过程】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夏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孙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夏某等人上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被告人因不满公司安排,出于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实施向正在生产线上生产的变速箱设备内乱扔杂物的行为,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涉案被告人对民营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被告人已依法退赔,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依法严厉打击涉案被告人,为民营企业挽回了损失,保护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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