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某诉某服饰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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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 ||
【基本情况】牟某系某服饰公司职工,诉至法院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法院审理中查明:2020年7月3日,公司人员靳某通过微信向牟某发送合同一份,要求牟某签字后连同本人签字捺印照片一并寄回;7月8日,牟某将合同寄回并通过微信向靳某发送快递单照片和其在合同上捺印的照片。牟某认可照片上是其本人。诉讼中,某服饰公司提交牟某签名捺印的劳动合同,经鉴定该签名并非牟某所写。 【审理过程】法院经审理认为:2020年7月3日、8日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双方就签订劳动合同沟通,后牟某发送其在合同上捺印的照片,该行为足以令人确信其知晓并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认定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遂判决驳回牟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 【典型意义】个别员工利用企业管理疏漏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谋取利益,对企业经营造成困扰。本案中,法院通过审查劳动合同缔约过程,分析双方意思表示和履职尽责情况,认定合同上非牟某本人签字的主要过错在于牟某,进而判令某服饰公司无需向牟某支付二倍工资,平衡保护了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倡导了诚实守信理念,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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