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0日

  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东法群办1号

  

  区法院关于落实东群办发(2014)9号

  文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东群办发(2014)9号《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小组工作职责,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突出抓好学习,打牢思想基础。抓好学习教育,核心是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1、明确学习重点,注重理论提升。要按照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的要求,政治处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方式和要求。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中央规定的学习内容,特别是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地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以及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学习中央、省委总结部署会议精神和市委、区委动员会议以及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不断加深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组织集中观看《本色——百名建国前老党员事迹影像报告》、《力量》、《永恒》、《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周年祭》、《焦裕禄》等影像资料,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单位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资料由政治处准备下载,通知时间观看学习,于5月初前完成)。

  2、创新学习方式,注重分类实施。机关党委充分利用党群“双向直通”展室、红色教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现场教育(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联络、组织活动)。监察室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监察室准备观看内容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观看时间,与5月中旬完成)。机关党委要结合实际,围绕如何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转变作风,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全院干警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集体学习或交流发言,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天。机关党委负责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参照中院的配档表,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学习要求及主持人,机关党委要明确要求笔记页数),于4月底前下发到各支部,并要求各支部组织学习,各支部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每个支部做好学习记录,每名党员干警做好学习笔记。机关党委于5月30日前检查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一次,将学习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学习情况要进行通报;机关党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为党员上1次党课(由王院长给全体党员上党课,时间暂定于“五一”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具体由机关党委根据王院长的时间安排,下通知学习;讲稿由研究室准备)。机关党委组织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就近或居家参加学习。

  3、弘扬“本色精神”,强化思想教育。机关党委组织开展老党员“本色精神”教育,学习老党员“一心向党、公心为民、用心实干、清心律己、热心传承”本色精神;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五查”活动,即查党性观念是否坚强,对党的事业是否忠诚;查宗旨意识是否牢固,能否把群众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查工作能否尽职尽责、敢于担当,推动发展本领是否不断提升;查生活情趣是否健康,精神追求是否高尚,能否严守党的各项纪律;查能否把本色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影响教育身边党员群众,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由机关党委制作“五查表格”,以支部为单位发放、填写,于5月6日前收回,由机关党委汇总、整理、总结)。

  二、开门听取意见,广泛征集民意。监察室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四风”听意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把“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实找准。

  1、聚焦“四风”征求意见。监察室紧扣作风建设,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严格聚焦“四风”,避免分散主题,确保既找准问题症结,又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可参照中院监察室方案和表格要求,制作方案和表格,对上、对下、对内、对外分别征集意见并予以汇总,其中,对外征集意见由政治处配合召集会议进行)。

  2、结合单位实际,分类征求意见。机关党委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志愿服务、党群“双向直通”、“双带双联”等工作,开展“党群直通面对面、服务群众零距离”调研走访,组织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走村入户倾听民意。机关党委组织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以点带面地听取基层意见,同时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和企业进行蹲点调研;组织党员干部到联系村、服务对象单位蹲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1、机关党委制定方案、表格,对应党员、户,由党员进村入户走访,倾听意见;2、制表,将班子成员与联系村对应,了解联系村,听取意见;3、限定于5月15日前段完成;4、机关党委于5月17日前将意见分类汇总)

  3、综合多种形式,畅通民意反馈。监察室要综合运用民主评议、设置意见箱、网络调查、短信微博等,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其中通过网络调查、短信微博方式征求意见工作由研究室配合)。办公室要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门栏目、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监察室要认真吸收上级对口部门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汇总涉及本单位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其中涉及案件的,由立案信访局汇总报监察室)等送上门的意见,对近年来本地、本单位来信来访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分析查找“四风”问题及其根源,于5月20日前完成。

  4、做好意见建议的汇总分析。监察室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高度重视,既要原汁原味地反映,又要结合调研、调查、评议等掌握的情况,归纳归类、深查细挖,为找准问题打好基础。征求上来的意见,经过认真梳理后,属于本单位或者党员个人的,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作为查找问题的镜子;对反映上级党组织或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本级部门单位的,分别由有关部门单位转办;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意见建议,集中向下级有关单位反馈。要加强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坚持学改结合,确保活动实效。在深入学习、听取意见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让群众从一开始就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1、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的环节中,监察室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分类汇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促落实,尽快让群众感受到活动带来的变化。抓住群众反映强烈、最急最难最迫切的问题,实行党员领导干部牵头化解信访积案,结合党群“双向直通”等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长期沉积的“老大难”问题。(对分类汇总的问题,报王院长批办。)

  2、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正风肃纪结合起来。监察室要引导党员干部到基层中去,到群众中去,到最迫切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去。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适当进行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由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监察室要针对“四风”问题,针对听取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出台一些制度规定。(监察室负责对问题和重点建立台账,分类整理,交王院长批办。对应完善修改的规章制度,提出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由各职能部门予以整改落实。)

  附:东群办发(2014)9号《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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