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铁拳】重拳出击!——市中区法院开展第十六次集中执行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正值立冬

气温骤降

干警们热情不减

执行脚步依然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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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11月8日,市中区法院再次开展 “执行铁拳”集中执行行动,这也是今年来开展的第十六次集中执行行动。凌晨5点,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张伟的一声令下,执行小组按照既定行动方案,化作四道红蓝相间的霓虹灯光,在渐行渐远的警笛声中,融入了茫茫的晨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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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用逆水行舟的拼劲不断破解执行中难啃的硬骨头。对于积极配合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劝诫,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对于平时传唤不到、行踪不定、拒不履行且态度较差的被执行人,严厉打击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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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某与陈某全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告陈某全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交汇处转弯时,与原告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原告十级伤残。后经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被告陈某全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原被告双方就事故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全等人拒绝赔偿。曹某在多次索要未果后,遂将陈某全及其监护人陈某岭、李某一并作为被告诉至市中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陈某岭等人赔偿曹某9万余元。收到判决后,被告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人高广世立即对涉案人员可供执行财产进行线上查询冻结,线下查封,同时多次送达、传唤被执行人,但陈某岭等人一直未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近日,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告陈某岭最近都在家,高广世便立即带队前往判决书送达地址,将正在家熟睡的陈某岭依法拘传至执行局。经一系列谈话和协商后,陈某岭表示同意支付赔偿款,并当场支付8万余元,剩余金额将于近日还清,案件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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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由枣庄中院执一庭副庭长温涛全程督导,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全程见证监督,共出动干警97名,警车16辆,集中执行案件76件,拘传到17人,决定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381660元,扣押车辆1部,执行完毕5件,达成和解12件,和解金额16307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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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市中区法院将以更强有力的声势,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与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突出问题,努力用每一次执行“攒”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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